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至于是否需要通报,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是一些可能需要通报的情况:
1. 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对于涉及重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如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领域的行政处罚,通常需要通报相关部门。
2. 涉及多个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如果行政处罚涉及多个当事人,可能需要通报相关当事人或其所在单位。
3. 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有些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的通报有明确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因违法违纪被给予处分,应当通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4. 内部管理需要:行政机关内部管理需要时,也可能对行政处罚进行通报。
通报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如果不确定是否需要通报,建议咨询相关法律法规或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