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驾驶证测眼力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视力要求:
驾驶证申请人应具备一定的视力水平,具体要求如下:
普通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应达到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9。
驾驶摩托车、大型客车、牵引车等特殊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应达到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
2. 视野要求:
驾驶证申请人应具备一定的视野范围,具体要求如下:
双眼水平视野不低于180度。
单眼视野不低于60度。
3. 视觉辨识能力要求:
驾驶证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视觉辨识能力,能够识别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等。
具体要求如下:
能够辨识红、绿、黄、蓝、白、黑等基本颜色。
能够辨识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
4. 视觉稳定性要求:
驾驶证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视觉稳定性,能够在行驶过程中保持视线稳定。
具体要求如下:
能够在短时间内适应光线变化。
能够在行驶过程中保持视线稳定,不受外界干扰。
5. 视觉疲劳恢复能力要求:
驾驶证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视觉疲劳恢复能力,能够在长时间驾驶后迅速恢复视力。
具体要求如下:
能够在短时间内恢复视力。
能够在休息时迅速消除视觉疲劳。
驾驶证测眼力的标准主要针对申请人的视力、视野、视觉辨识能力、视觉稳定性和视觉疲劳恢复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只有符合这些标准,申请人才能获得相应的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