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规范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确保公务员队伍的素质。以下是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为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
二、考察内容
1. 政治素质:考察对象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
2. 道德品质: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等方面。
3. 业务能力:考察对象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
4. 工作表现:考察对象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
5. 身体健康:考察对象的身体状况是否符合公务员录用标准。
6. 遵纪守法:考察对象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
7. 社会关系:考察对象的社会关系是否影响公务员录用。
三、考察程序
1. 考察前,组织考察组,明确考察任务和责任。
2. 考察组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沟通,了解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
3. 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个别谈话,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和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4. 考察组查阅考察对象的档案、工作总结、奖惩情况等材料。
5. 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实地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工作表现、生活环境等。
6. 考察组综合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报告。
7. 考察报告经考察组集体讨论,报上级机关审批。
四、考察结果
1. 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
2. 考察合格的,由上级机关审批录用。
3.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其他
1. 考察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确保考察结果的准确性。
2. 考察过程中,应当保护考察对象的合法权益。
3. 考察结果应当作为公务员录用的依据。
4. 考察工作应当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是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的主要内容,具体操作细则以江苏省公务员局发布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