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2.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满3年;或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2年;或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工作满1年。
3. 在本专业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参与过1项及以上本专业领域的研究、设计、施工、生产等项目的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在省级及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过1篇及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3)取得本专业领域相关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二、专业能力条件
1. 熟悉本专业领域的基本理论、技术规范和标准,具备独立完成本专业领域工作任务的技能。
2. 具备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对复杂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3. 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带领团队完成工作任务。
4. 具备一定的项目管理能力,能够对项目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
三、业绩条件
1. 在本专业领域取得了一定的业绩,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参与过1项及以上本专业领域的研究、设计、施工、生产等项目的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主持或参与过1项及以上本专业领域的技术改造、技术攻关项目,取得明显成果;
(3)在省级及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过1篇及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并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4)取得本专业领域相关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2. 参与的项目或成果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或成果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先进性和实用性;
(2)项目或成果在本单位或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3)项目或成果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四、其他条件
1.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3. 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职称评定的其他要求。
请注意,以上条件仅供参考,具体评定标准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