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未满服务期一般是不可以辞职的。公务员法第102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如果公务员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要辞职,应当提前30日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在征求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意见后,可以批准其辞职。但如果公务员未满服务期,一般是不予批准的。
当然,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公务员所在单位的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决定。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咨询具体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