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六不准”是指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遵守的六项纪律要求,具体如下:
1. 不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公务员必须坚决维护党的领导和党的事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得发表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
2. 不准组织或参加反对党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公务员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反对党和国家利益的活动。
3. 不准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参加罢工:公务员不得加入任何非法组织,不得参与罢工等违法活动。
4. 不准编造、传播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公务员应自觉维护党和国家形象,不得编造、传播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5. 不准参与或支持宗教活动:公务员不得参与或支持宗教活动,不得利用宗教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工作。
6. 不准参与赌博活动:公务员不得参与赌博活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赌博活动提供便利。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公务员队伍的纯洁性和纪律性,维护公务员队伍的形象和国家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