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代收的水电费用一般不涉及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国税法,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而单位代收的水电费用通常是作为职工福利或生活补贴的一部分,由单位统一代收代缴,并不直接作为个人收入,因此不单独计征个人所得税。
但是,如果单位代收的水电费用被视同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并且超过了一定的免税额度,那么这部分金额可能需要并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中,计算个人所得税。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税法的规定和单位的具体操作来确定。
单位代收的水电费用是否交税,取决于是否计入个人收入以及当地的具体税收政策。如果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的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