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改名字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1. 提交申请:需要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改名的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
2. 提供证明材料:一般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改名申请书;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改名理由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明、法院判决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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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安派出所审核:公安派出所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改名理由合理,材料齐全。
4. 户口变更:审核通过后,公安派出所会进行户口变更,并出具《户口簿》。
5. 办理相关证件变更:改名后,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证件的变更。
6. 通知单位:需要将改名情况通知所在单位,以便单位进行相关档案的更新。
公职人员改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相关规定,不得滥用职权或进行虚假改名。同时,改名过程中应保持诚实守信,不得隐瞒事实或伪造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