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考察公示是指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进行考察后,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和考察结果,接受群众监督的一种制度。以下是中国关于干部考察公示的一些规定:
1. 公示范围:干部考察公示一般适用于拟提拔任用的处级以上干部、县处级以下重要岗位的干部。
2. 公示内容:
考察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学历、学位、技术职称、政治面貌、参加工作时间、现任职务及工作职责;
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
考察对象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
拟任职务、职级等。
3. 公示时间: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4. 公示方式:
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通过当地政府网站、报纸等媒体进行公示;
在公示地点张贴公示。
5. 群众监督:
群众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向考察组或者有关机关反映;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考察组应当认真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6. 公示纪律: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篡改公示内容;
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干部考察工作。
7. 责任追究:
对违反干部考察公示规定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以上规定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还需根据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