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来函证是指审计过程中,审计师为了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被审计单位与第三方之间的经济往来关系进行核实的一种审计程序。往来函证主要包括以下科目:
1. 应收账款: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2. 应付账款: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3. 预付账款:包括预付账款、预付费用等。
4. 长期借款:包括长期借款本金、利息等。
5. 短期借款:包括短期借款本金、利息等。
6. 投资款: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长期投资等。
7. 长期应付款:包括长期应付款、长期借款等。
8. 预收款项:包括预收账款、预收费用等。
9. 其他往来款项:包括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
在进行往来函证时,审计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函证对象,如供应商、客户、银行、担保公司等,以确保函证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同时,审计师还需关注函证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如函证对象的选择、函证内容的准确性、函证结果的核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