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采购是否需要走政府采购程序,主要取决于采购项目的性质和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指由财政核拨部分经费,其余部分通过自身业务收入解决的事业单位。对于这类事业单位的采购,以下几种情况需要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
1. 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内的;
2. 采购项目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通常为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项目在10万元以上,工程类项目在200万元以上)。
如果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采购项目不属于上述情况,则不一定需要走政府采购程序。但即便如此,事业单位在采购过程中也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采购是否需要走政府采购程序,应根据具体项目的性质和金额来判断。如有疑问,建议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