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在试用期内是可以申请调动或者调到同市的其他部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公务员在试用期内享有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包括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经组织批准,可以在本机关内部进行岗位调动。
但是,具体的调动程序和条件需要符合以下要求:
1. 组织批准:调动必须经过组织人事部门的批准,不能私自调动。
2. 工作需要:调动应当基于工作需要,不能是为了个人便利。
3. 个人意愿:调动也应当尊重公务员的个人意愿,但最终决定权在组织。
4. 程序合法:调动过程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填写调动申请、进行岗位考察、组织审批等。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公务员希望从试用期所在的部门调到同市的另一个部门,应当通过以下步骤:
向所在单位提出调动申请,说明调动的原因和理由。
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岗位考察,确保调动不会影响工作。
经单位领导同意后,向组织人事部门提交调动申请。
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公务员在试用期内是有条件地可以调动到同市的另一个部门,但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和组织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