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的相关规定,燃气管道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消防通道等可能影响人员疏散和消防车辆通行的区域。
具体来说,燃气管道的布置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 燃气管道不应穿越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消防通道等。
2. 燃气管道不宜穿越地下室、设备层等封闭空间。
3. 燃气管道不宜穿越易燃易爆场所。
4. 燃气管道不宜穿越有腐蚀性介质的场所。
因此,燃气管道不应布置在疏散通道内。这样做是为了确保在发生燃气泄漏等紧急情况时,人员能够迅速疏散,消防车辆能够顺利通行,从而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