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剪力墙需要设置边缘构件?
抗震墙两端和洞口两侧应设置边缘构件,包括暗柱、端柱和翼墙,以满足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 对于抗震墙结构,底层墙肢底截面的轴压比不大于表5-1规定的三级抗震墙及四级抗震墙,墙肢两端可设置构造边缘构件。
构造边缘构件与约束边缘构件的区别是:对于延性要求较高的剪力墙,在可能出现塑性铰的部位应设置约束边缘构件,其他部位可设置构造边缘构件。
对于抗震等级二级的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及其上一层的剪力墙肢,应设置约束边缘构件;其他的部位和三级抗震的剪力墙应设置构造边缘构件。都是剪力墙结构有的,他们的作用都一样,设置在剪力墙的边缘,起到改善受力性能的作用。λv为约束边缘构件的核心区域,λv/2为扩展区域。
一般剪力墙 多层结构对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不小于4的剪力墙均按一般剪力墙考虑。二级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及其上一层需设约束边缘构件,四级剪力墙全高只需设构造边缘构件。
剪力墙边缘构件的范围与墙肢长度紧密相关,需遵循特定设计原则。例如,一级剪力墙的箍筋肢距不应大于200mm,二级则控制在250mm以内。在考虑边缘构件的箍筋设计时,需区分“无支长度”和“肢距”的特性,并参考《抗震规范》表5-3中的间距要求。对于最大配筋率,我们建议参照框架柱的限制值。
边缘构件是由构造边缘暗柱、构造边缘端柱、构造边缘转角墙、构造边缘翼墙组成。这些都是剪力墙结构有的,他们的作用都一样,设置在剪力墙的边缘,起到改善受力性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