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程变更引起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调整变更后的综合单价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确定变更原因:首先明确变更的原因,是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还是合同条款的调整等。
2. 评估影响:分析变更对原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影响,包括成本、工期、质量等。
3. 收集信息:
收集变更后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相关信息,包括变更后的工程量、材料、人工、机械等费用。
调查市场价格变化,了解相关材料、人工、机械费用的变动情况。
4. 计算变更后的单价:
如果变更仅影响工程量,但未改变施工方法,可按原综合单价进行调整,即:
变更后的综合单价 = 原综合单价 × (变更后的工程量 / 原工程量)
如果变更涉及施工方法、材料或人工等,需要重新计算综合单价,包括以下几部分:
材料费:变更后的材料单价 × 变更后的工程量
人工费:变更后的人工单价 × 变更后的工程量
机械费:变更后的机械单价 × 变更后的工程量
其他费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如施工方案、质量要求等
5. 编制变更清单:将变更后的综合单价、变更后的工程量、变更原因等信息整理成清单,以便于双方协商和签订变更协议。
6. 协商确定:与业主或监理单位协商,根据变更清单和实际情况,确定变更后的综合单价。
7. 签订变更协议:双方就变更后的综合单价达成一致后,签订变更协议,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在调整变更后的综合单价时,应遵循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确保工程变更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同时,要确保变更后的综合单价与原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相比,不会对业主或施工单位造成过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