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职公务员的抚恤金发放通常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 抚恤金的种类:
抚恤金分为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两种。
2. 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
一次性抚恤金是发给烈士、因公牺牲人员、病故人员的家属的。
发放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具体金额会根据公务员的职务、级别、工龄等因素来确定。
3. 定期抚恤金的发放:
定期抚恤金是发给烈士遗属、因公牺牲人员遗属、病故人员遗属的。
发放标准同样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并根据生活水平和物价变动等因素进行调整。
4. 发放程序:
公务员去世后,其家属应当向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审核无误后,将申请材料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将抚恤金发放给申请人。
5. 发放时间:
一次性抚恤金通常在公务员去世后一个月内发放。
定期抚恤金按照规定的时间发放,通常为每月。
6. 其他事项:
抚恤金的发放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如果公务员去世后留有子女的,抚恤金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分割。
具体的抚恤金发放标准和程序可能会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而发生变化,建议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