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及其派出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
1. 制定统计政策: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统计工作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
2. 组织领导和协调统计工作:负责全国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各部门、各地区的统计工作。
3. 实施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统计资料。
4. 发布统计信息:负责统计信息的发布,通过统计年鉴、统计报告等形式,向公众提供统计数据和信息。
5. 进行统计分析: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提出统计分析报告,为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决策依据。
6. 统计监督:对统计调查对象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统计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7. 统计咨询和培训: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咨询服务,开展统计业务培训。
8. 国际合作与交流:开展国际统计交流与合作,参与国际统计标准的制定。
9. 信息化建设: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提高统计工作的科学化、现代化水平。
10. 其他职责: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国家统计局通过这些职责,旨在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为党和国家的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