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在填写出生地时,一般应按照以下原则:
1. 具体到城市:填写出生地的具体城市,例如“上海市”、“广州市”等。
2. 省、自治区、直辖市:如果出生地不是具体城市,可以填写省、自治区、直辖市,例如“广东省”、“内蒙古自治区”等。
3. 特殊情况:如果出生地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有特定的行政区划,也可以填写到那个层次,如“四川省成都市”。
4. 国外出生:如果是国外出生,可以填写国籍,例如“美国”、“英国”等。
在填写时,建议参考官方的填写指南或咨询相关部门,确保信息的准确无误。以下是一个简单的示例:
出生地:四川省成都市
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