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服务期内一般是不允许参加遴选的。这是因为遴选通常是为了选拔优秀人才到更高层次或更重要的岗位工作,而服务期是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规定了工作人员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职或参加其他单位的遴选。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或者公开选聘:
1. 正在受处分期间的;
2. 服务期未满的;
3. 职业资格或者专业技术职称考试正在审核期间的;
4. 其他不符合参加遴选或者选聘条件的。
因此,如果您在服务期内,应遵守服务协议,不得参加遴选。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服务岗位,应当提前与单位沟通,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