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关于在建工程施工中楼内不能住人的规定主要出现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建工程不得用于居住。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居住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这一规定明确了在建工程不得用于居住的原则。
具体到何时开始有此规定,需要追溯到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时间。以下是一些关键的时间节点:
1. 《建筑法》于1997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做出了相关规定。
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于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
因此,可以说,关于在建工程施工中楼内不能住人的规定最早可以追溯到1997年《建筑法》的颁布实施。不过,这一规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在不同地区和不同时间段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