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常识中备用电源有哪些重要特征?
1、为单相供电额定功率大于 30kW、三相供电额定功率大于 120kW的消防设备供电的EPS不应同时为其他负载供电。有电梯负荷时,按最不利的全负荷同时启动冲击下情况下,EPS逆变母线电压不应低于额定电压的 80%;无电梯负荷时,EPS应急电源的母线电压不应低于额定电压的75%。
2、备用电源在消防安全中至关重要。火灾发生时,正常电源中断,消防可能会失效,影响扑救效率和人员疏散。消防电梯失去电源,消防队员上下楼变得困难;自动灭火无法启动,火势迅速蔓延。备用电源的存在,确保消防在关键时刻正常运转,增加人员逃生可能性,减少财产损失。
3、在消防设计中,为确保关键设备的持续供电,应考虑使用不间断电源(UPS)或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图形显示装置、通信设备等重要消防设备的供电,应具备一定的冗余能力,以应对突发状况。当选择消防设备应急电源作为备用方时,必须确保火灾报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拥有独立的供电回路。
4、消防主机上有电源状态指示灯,平时消防主机电源正常工作,当消防主机电源断电的时候,就自动转入备用电源了。消防主机电源工作灯灭,备电工作灯亮,同时消防主机电源故障灯亮,消防主机的屏幕也会有相应提示信息。
5、优先级不同 当主电源消失时,备用电源应当能够自动或者手动投上,保证用电的可靠性;应急电源是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都消失的情况下,为了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设置的电源。比较对象不同 备用电源是相对于主电源而言的,要求备用电源引自与主电源相对独立的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