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小学一级教师评审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历要求: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
2.教育教学能力:
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能够熟练运用教育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显著。
能够独立承担本学科教学任务,教学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参与或主持过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3.工作业绩: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有创新成果。
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好评。
4.论文及成果:
在教育教学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发表过教育教学论文或专著。
参与或主持过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取得一定成果。
5.其他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无违法违纪行为。
具体评审条件和要求可能会根据河南省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建议您关注河南省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