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失业金领取
一、领取条件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 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满 1 年。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 已 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二、领取流程
1.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 15 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等相关材料报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 。
2. 失业人员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 60 日内,携带本人 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材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3.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符合条件的,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
三、领取标准
西安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75%确定。
四、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1. 累计缴费时间满 1 年不满 2 年的,领取 3 个月失业保险金。
2. 累计缴费时间满 2 年不满 3 年的,领取 6 个月失业保险金。
3. 累计缴费时间满 3 年不满 4 年的,领取 9 个月失业保险金。
4. 累计缴费时间满 4 年不满 5 年的,领取 12 个月失业保险金。
5. 累计缴费时间满 5 年及 5 年以上的,每满 1 年增发 1 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不超过 24 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 策和流程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在 前咨询当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