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书通常由标题、称谓、正文、结尾、署名和日期等部分组成,以下是其格式的具体写法:
一、标题
一般为“证明”或“证明书”。
二、称谓
顶格写上需要证明的 名称或个人姓名。
三、正文
这是证明书的核心部分,要写清楚所证明的事实。
1. 证明的事项应条理清晰、准确无误。
2. 语言要简明扼要,避免冗长和复杂的表述。
3. 若有相关数据、时间等,要准确具体。
四、结尾
一般写“特此证明”。
五、署名
写上出具证明的 名称或个人姓名,并加盖公章或私章。
六、日期
写明证明的出具日期。
例如:
证明
XX :
兹证明[姓名],[性别],[ 证号],系我 [ ]员工,其在本 工作年限为[X]年,工作表现良好。
特此证明
[ 名称](盖章)
[具体日期]
需注意,证明书的内容应 可靠,不得弄虚作假。同时,格式应规范、整洁,以增强证明的权威性和可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