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事业会计使用的会计有哪些
上述内容中介绍了事业会计的五类:资产类、负债类、净资产类、收入类以及支出类,每类都包括了各自的内容。同时,事业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在行会计中,主要的会计包括了财拨款收入、预算外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缴款、其他收入、财拨款支出、预算外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补助、其他支出等。这些旨在全面反映行的财活动与资金流转状况。
这些会计为行事业提供了全面的财务管理框架。《行会计》中涉及的会计主要包括:财拨款收入、非财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经营支出等。其中,财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和非财拨款收入构成了收入类,而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则属于支出类。
行事业使用的会计包括,资产类、负债类、净资产类、收入类、支出类。(一)资产类 101现金、102银行存款、105应收票据、106应收账款、108预付账款、110其他应收款、115材料、116产成品、117对外投资、120固定资产、124无形资产。
根据《行会计》,行事业应设置以下会计:资产类: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暂付款、库存材料和固定资产。负债类:包括应缴预算款、应缴财专户款和暂存款。净资产类:包括固定基金和结余。收入类:包括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
《行会计》(财预字[1998]49号)和《事业会计》(财预字[1997]288号)至今仍然有效,没有被废止。这两个详细规定了行事业在会计处理中需要使用的会计。在行会计中,主要涵盖了资产类、负债类、净资产类、收入类和支出类五大类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