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期间工资计算
年假期间工资的计算标准
年假,即带薪年休假,在年假期间,职工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具体计算方式通常是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 天)进行计算。
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 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 12 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 工作时间不满 12 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如果用人 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 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 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例如,某职工月工资为 6000 元,其日工资约为 275.86 元(6000÷21.75),若应休年假 5 天未休,则 除正常支付工资外,还应额外支付其 1379.31 元(275.86×5×2)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对于年假工资的计算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别,具体应以当地的法律法规和 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