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病医保报销
报销条件:
参加了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
报销范围:
符合 策规定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
报销流程:
1.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时直接进行报销。
2. 如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报销,可携带相关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 报销手续。所需资料通常包括:医疗费用 、费用清单、诊断证明、医保卡等。
报销比例:
城乡居民医保:在一个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或进行门诊特定病种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中,个人自付费用全年累计超过 1.8 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医保按 60%比例报销。
职工医保:在一个职工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或进行门诊特定病种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中,个人自付费用全年累计超过 3.6 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医保按 90%比例报销。
具体的报销 策和流程可能会根据当地医保 策的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您在报销前咨询当地医保 或相关医疗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