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民航局的规定,乘坐飞机时携带的充电宝的容量是有明确限制的。旅客可以携带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瓦特小时)的充电宝乘坐飞机,无需航空公司批准。如果充电宝的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旅客需在航空公司许可的情况下携带,并可能需要出示充电宝的规格和能量证明。
2万毫安时(mAh)的充电宝相当于约23.08Wh(1Wh = 1000mAh),这个容量远远超过了100Wh的限制。因此,携带2万毫安时的充电宝乘坐飞机是不允许的。
为了确保安全,建议您选择符合规定的充电宝,并在出行前了解最新的航空公司和民航局的相关规定。